无公害水稻栽培药肥使用
1.无公害水稻施肥原则,应以有机肥为主,控制化学氮肥的施用量,保证磷肥施用量,增加钾肥施用量,推广施用无公害水稻专用肥或复合肥。适宜施用的有机肥料包括堆肥、沤肥、厩肥、沼气肥、绿肥、作物秸秆肥、泥肥及饼肥等。有机肥以头年稻草还田为主,栽秧前半个月施腐熟畜肥。
2.农药使用应遵循“预防为主,综合防治”的植保工作方针,从稻田生态系统出发,实施栽培,综合运用多种防治措施,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允许值以下,并保证稻米中的农药残留量符合规定。实施化学防治,要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指定的水稻病虫害防治指标,在防治适期施药,宜一药多治或农药合理混用;要有限制地使用具证的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农药品种,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;或采用农药加载体撒施方法,防治前期一代螟虫和杂草;对水稻叶面病虫、穗部病虫实行针对性低容量喷雾。禁止使用高毒、高残留农药。实施生物防治:一要注意保护和利用天敌,维护天敌种群多样性,充分发挥天敌的控害作用;二是有限推广使用生物农药,如苏云金杆菌、井岗霉素等;三是养鸭,即在水稻返青后至孕穗期,可有效控制稻田前期杂草和水稻基部虫害。